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在“中国制造”中占主导地位的便是小微企业。但是,由于受宏观经济政策及发展环境的影响,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阻力,比如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融资担保抵押困难、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严重困扰和制约着其自身的发展和状大。
小微金融服务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银行实力不强,服务滞后。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到去年年底,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比重约为18%,贷款占比不超过20%,这同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不相称。同时,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近几年不断涌现的村镇银行在资金实力、结算服务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使得小微企业融资仍然困难重重。
(二)大银行抓大放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在前几年的股份制改革中,转变了经营理念,对前些年小微企业贷款中存在的种种违规现象逐步进行了纠正,小微企业的信贷门槛越来越高,一大批小微企业因达不到银行的信贷条件而失去取得贷款的资格,客观来说,这是造成近年来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三)国有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以及上收信贷权制约了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防范信贷风险,上收了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将资金集中支持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主要面对小微企业的县级银行分支机构基本无放贷自主权,这无疑对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众多的小微企业大都属于县级行的服务范围,贷款权的上收使县级行成了一个“大储蓄所”,客观上加大了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另外,银行为加强对贷款的监管,减少风险损失,要求银行贷款经办人对贷款质量负责,与其利益挂钩,实行贷款终身负责制,此项要求虽然增加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却使不少信贷员即使有一定放贷能力,也轻易不敢放出去,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信贷人员投放贷款的积极性,形成基层行重存轻贷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小微企业融资业务。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小微企业自身要练好内功。一是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做到如实披露企业信息资料,严格履行信贷合约,做到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绝不逃废债务。二是认真研究产业政策,科学确定投资项目,避免投资造成损失。三是注重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以核心竞争力吸引信贷资金持续注入,真正使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升效益,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实施重点信贷扶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切实防范风险前提下,因地制宜选准信贷支持重点,积极扶持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风险度低、产品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在地方经济中影响较大的科技创新型、农产品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小微企业,促进其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向其提供方便、快捷的专项、贴息等多种形式的优惠贷款。
(三)国家对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的激励机制有待创新。近年来,央行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如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支小再贷款发放等,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还应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再贷款调控和利率调控措施,在信贷政策上对小微企业给予倾斜。对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确有资金需求的银行、信用社,地方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尝试设立贷款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进行适当奖励,并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四)培育、优化信用环境。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牵头推动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培育公民提高诚实守信的意识,增强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自我约束观念。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下,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企业才能赢得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也才能为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地方政府还应组织协调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多部门联合行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和引导企业树立信用至上观念,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增大违约成本,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与小微企业发展相匹配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其产权结构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注资,其经营目的是保本微利,在操作上并不是对所有的小微企业不分良莠通包贷款,而是要区别对待,其原则是既要从整体上给予政策支持,又要在每个具体的融资项目上按市场规则严格把关。搭建国有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在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方面的平台(比如,农业银行自上而下成立的“三农信贷事业部”)。完善民间金融体系,应鼓励发展包括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