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安市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实施方案》精神,我们于2015年12月28日组织专家对我市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申报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驻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科
联系人:吕通兵
电 话:0826-2338998
市监察局驻市经信委监察室
联系人:李 静
联系电话:0826-2332163
通讯地址:广安市兴安下街18号
邮 编:638000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兰宗波
电 话:0826-2399077
市监察局驻市财政局监察室
联系人:胡建国
邮 编:638000
电 话:0826-2331188
通讯地址: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邮 编:6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