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波在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增强政治定力 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有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昨(23)日,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强调要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有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书记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世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云明,市政协主席孙志毅,市委副书记、船山区委书记郑备出席会议。
杨洪波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具体部署下,市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用力深化正风肃纪,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消极现象。表现在:在严肃党纪方面,纪律意识普遍增强,但有的人习惯养成仍然不够;在作风建设方面,党风政风向善向上,但防止“四风”反弹任务仍然艰巨;在惩治腐败方面,高压态势全面形成,但仍然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在社情民意方面,从严治党信心增强,但实现群众真正满意还需持续用功。全市上下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王东明书记的重要判断和论述,将其作为判断形势、指导实践、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引向深入。
杨洪波指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攻坚之年,也是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上下务必清醒认识形势,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惩贪治腐不手软、正风肃纪不停步,坚决有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遂宁实现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杨洪波强调,用党章党规党纪来治党管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尊崇党章,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使党章和“两项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努力形成尊崇党章、严守党规、捍卫党纪的良好氛围。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依纪依规抓好党建制度废改立工作,扎紧党纪党规制度笼子。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要狠抓执纪监督,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杨洪波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是中央和省委对查处腐败问题的坚定态度。要坚持有腐必反,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强化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做到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对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挂牌督办,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一案双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做到严格管理、真心关爱。当前要重点抓好换届监督执纪工作,加强警示教育,亮明底线、划出红线,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杨洪波强调,务必深化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强化“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的决心,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继续深化对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四风”问题解决和践行“三严三实”长效化制度化。要重视培养良好家风,引导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既严格约束自己,又严格约束家人。
杨洪波强调,要强化党内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紧紧抓住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核心,严格依纪依规、科学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要牢牢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要加强巡视整改和巡视联络工作,加大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和市委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让党员干部学会在“聚光灯”下工作。
杨洪波强调,要全面夯实责任,扎实推动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述职述廉、责任督查、考核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履责全程纪实制度。要紧紧抓住县级党委这个关键,坚持开展县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加大对县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要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杨洪波强调,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善于选人用人,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要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主业”,腾出手来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以铁的纪律树立新的形象,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熊隆东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与会同志就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分组学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