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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从躁动“青春期”走向稳重“成熟期”

发布日期:2016-03-09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43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正处于“青春期”的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也是尤为关键的一年。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同时,明确表示要“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媒体统计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金融”一词共出现14次,成为最热门的词汇之一。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创新消费信贷产品以及严格控制金融风险,成为政府引导金融领域发展的重要工作理念。

有分析指出,从宏观上看,互联网金融以其机动灵活性以及具有高科技和创新等特点,有望借政策红利迎来发展新阶段,成为扩大内需、加速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从微观上看,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仍处于良莠不齐的发展“青春期”阶段,2015年互联网金融企业频繁出现破产、跑路等事件表明,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发展不规范、缺乏监管等严重问题,成为掣肘行业向前迈进的重大羁绊。

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近2595家,再创历史新高。在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相关风险也在不断暴露,大量平台出现问题,严重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大大集团、e租宝事件,更引发社会对网络借贷行业的信任危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表述,引发了参加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以及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和热烈探讨。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尚处于“青春期”,要以包容、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心态进行理性的管理。业内人士也呼吁,希望借助加强监管之力,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得以去伪存真,实现优胜劣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白鹤祥认为,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问题在于:进入缺门槛、运行无监管;业务形式、经营范围边界模糊;客户资金安全缺乏有效保护;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网络和信息安全隐患较大等。

白鹤祥据此建议,首先要完善市场准入管理,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资质要求,对部分业态可以考虑实施核准制;其次要加强行为风险监管,划定“安全港”。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股权众筹立法的方式,明确互联网金融业态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分标准,防止监管真空;第三,完善资金存管机制,建立客户资金安全的防火墙。另外,白鹤祥还建议建立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充分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经验;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互联网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行业及国家标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主体形成有效约束及信用惩戒机制,逐步扩大央行征信系统对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覆盖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政府对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有决心也有信心,其中“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亮点。他指出,在国际上并没有明确的“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我国的创新,也是“双创”的体现。他强调,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金融的本质是风控。换言之,互联网金融的主体是金融、互联网只是手段,由于互联网和金融两者都是风险性行业,因此,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风险叠加的行业,应当加大监管的力度。

央行此前不久出台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文件,李克穆认为,相关法规还要进一步完善,建议监管层增加对互联网技术的了解。“做好监管预案,这样才能守住防范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在‘规范’二字上多下功夫,互联网金融才会更有生命力。”

如何通过“扎紧制度笼子”,让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稳步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提出,建议鼓励扶植互联网金融进入既有传统金融机构尚未覆盖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实行不同业态的监管方式,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监管业态和框架中,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的结合;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进行行业主动管理和分级管理;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和协调机制,成立消费者专门的保护机构。“从长期发展来看,还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大力推动发展统筹多维的立体大数据体系,建立全面的信用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改善金融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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