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作为“十三五”的重点,“一带一路”战略对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供给侧”改革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额约占进出口总额的1/4,投资建设了50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承包工程项目突破3000个。2015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同比增长18.2%。然而,这些投资的受益者多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以及为之提供金融服务的大型综合银行金融企业,而引领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与活力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目前在这轮政策红利中的受益相对较少。
具体分析来看,这一方面是因为,现阶段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港口、机场等设施。这类投资特点主要是高投入和高门槛,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和技术实力相对薄弱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技术导向特别明显的小微型企业在这类投资中很难立足,这就在无形当中成了中小型(特别是创业型企业)的投资门槛。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包括小微创业型企业)对自身发展缺乏自信,未能制定出基于国家大战略的“走出去”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走出去”可以转移国内的过剩产能,加快国内相关产业的逐步升级,但实际上,“一带一路”战略对外经济发展布局囊括了旅游、留学中介、新媒体、医疗服务、水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新能源等多个行业。而这些行业正是中小型企业(包括创业型企业)的优势领域。由于缺乏足够的政府信息支持,很多中小型企业实际上主动将自身排除在了国家战略发展之外。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和创业型企业的发展,笔者认为,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更多为中小型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信息指导,打破政策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障碍,为之提供实实在在的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二,鼓励中小型企业和创业型企业与大型企业合作,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开拓海外市场。
第三,健全企业保险制度建设,为中小型企业赴海外投资提供金融方面的支持。中小型企业往往缺乏融资渠道,在对外扩张的同时缺乏相应的信用担保,融资比较困难。在当前我国加快金融体系改革的背景下,为中小型企业以及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以及信用担保方面的服务,不仅能促进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还能为中小型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