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政务 » 正文

加码监管 防止国资流失细则将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1171
0
核心提示:“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特别是在做强做大国企的过程中,更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求企业必须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

当下,国企改革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资委正制订相关政策细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细则即将出台。与此同时,多个地方国资委也在稳步推进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加快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关细则。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从国家层面对国企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灰色地带”加强监管,这是实现本轮国企改革目标的应有之义,为此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国资贱卖、暗箱操作等现象加以严防。

 

 落实计划               新华社 朱慧卿 作

  加码 国家监管设定“红线”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特别是在做强做大国企的过程中,更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求企业必须更加重视风险防范。”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

  记者从北京市国资委获悉,除了加快各项改革步伐外,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关文件也成为今年工作计划重点。

  去年以来,国家出台形成了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核心的“1+N”系列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文件同时强调了一个重要内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明确,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2015年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其他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必须吸取90年代后期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教训,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国企改革中不可触碰的一条红线,在政策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灰色地带“,把标准以及底线划定明确,使得国有资产改革在规定的渠道里运行,最大程度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与国企改革的有序性。

  防患 “体制性流失”更需关注

  去年以来国企改革进入加速期。就在混合所有制为主导的国企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的同时,频频曝光的国资流失大案敲响了“警钟”。

  报道显示,去年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约4亿元;稍早前,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制、转让和拆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近7000万元,被提起公诉。

  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表示,从以前的审计情况来看,国资流失的高发期,恰恰是在国有资产重组、上市等期间,特别是企业进行并购、采购等重大项目和决策时,其背后容易暗藏腐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必然会大量涉及国有资产重组、退出和调整等,而产权流动机制不健全、不透明和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让正在推进的国企改革出现越来越多的“灰色地带”。

  在多位专家看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产权流转是否程序规范和合理定价、是否市场化评估和透明操作等将成为监管重点,以防出现国资贱卖、暗箱操作等现象。另外,还要防止股权激励成为少数人化公为私的工具。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与交易过程中的流失相比,“体制性流失”更需要关注。国企高管腐败100万元,平均要输送1亿元的交易额,背后存在的安全、环保、质量问题,将给社会、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此外,不负责任的盲目投资,项目投产之日即是亏损之时;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任凭国有资产“风吹雨淋”;没有效益增长的目标考核,坐视国有资产坐吃山空,都会造成严重的体制性流失。

  容错 防范流失不意味着捆手脚

  “目前国家层面酝酿出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政策,恰恰表明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相比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国资流失也成为隐藏在改革中的一个毒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完全可能会造成本轮改革的倒退。

  “我赞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应该还国有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而不能把国企当作‘车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原董事长奚国华在小组讨论中说。

  和奚国华一样,很多国企老总感到困惑的是,在国有资产买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边界不清晰。

  “有的国企,把一些自己管不好的‘坏资产’‘烂资产’也抓在手上不敢卖,不敢盘活,一盘活就害怕别人告状说这是‘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帽子可不小。”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说。

  他透露,十几年前,他在任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总公司董事长时,曾经“流失”掉旗下70个企业中的65个。从保值增值的原则出发,按照市场规律,一些坏资产就必须卖掉,不能握在手上。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傅成玉也坦言,国企改革之所以慢,一部分原因在于大部分国有企业还在等待上级文件和指示。即使一些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允许的改革,也进行不下去。一是怕被说“抢跑”,二是怕被说用国有资产流失修补坏账,因此步子迈得谨小慎微。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国家规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价格不能低于企业净资产。但有时候,公司的市值低于净资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将国有资产卖出,就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但是如果按照账面价格卖,根本无人问津,久而久之这些坏资产也面临日益贬值、萎缩,反而给整个集团带来负债。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保民表示,随着国企改革深入,对于国资流失方面应该制定更为明确的标准,特别是在改革中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更要将政策细化下来,让国有企业管理层能够打消顾虑,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多位代表委员指出,防范国资流失并不意味着绑住国有企业手脚。应该建立容错机制,更好地把国有企业放在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中,为国企和国有经济搞活、放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生存环境。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