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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商投资中西部政策更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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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国际投资咨询组专家、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表示,现在修改目录的意义在于,借外资这一重要抓手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力度,尤其是要把自贸区有关外资新试验的经验复制到中西部地区。
“我们将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3月1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

  “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这一条被明确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而上一次做如此表述还是在2012年。

  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国际投资咨询组专家、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表示,现在修改目录的意义在于,借外资这一重要抓手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力度,尤其是要把自贸区有关外资新试验的经验复制到中西部地区。

  外资增速不会大幅波动

  据3月16日发布的2月外汇占款,配合之前公布的贸易顺差及FDI,国金证券(12.960, 0.00, 0.00%)研报测算称,2月热钱流出约为756亿美元,流出规模较1月减少近6成,这已是连续第23个月净流出。

  反映在外资增速上,从前些年的两位数高速增长亦回落至现今的个位数。今年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18.8亿元,同比增长2.7%。

  在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看来,去年中国利用外资达1356亿美元,已连续24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因此要在这一存量基础上保持较高增速有一定难度。加之制造业比较优势弱化,导致部分低端制造业外资转移到越南等地区,当前我国吸引外资已经进入到新阶段。

  尽管面临新挑战,商务部仍旧有信心令中国始终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热土。因为联合国贸发会议调查显示,今明两年中国继续被列为最具前景的投资目的国首位。

  沈丹阳称,信心还源于一系列改革新举措。今年商务部将会通过放宽投资准入、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外资区域布局、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创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按国际高标准改善投资环境等六大举措来提高外资利用水平。

  卢进勇判断,今后外资总量会保持稳定略有增长,不可能大升但也不会大降,每年在1300亿美元上下波动,而且这一趋势会稳定一段时间。就区域分布而言,东中西部利用外资的大格局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基本是东部占八成,中西部占两成的比重。此外,外资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服务业比重继续上升,但制造业中的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产业占比仍会上升。

  引导外资更多到中西部

  沈丹阳表示,应对新时期的外商投资挑战,其中一个着力点就是在外资布局上,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

  现在执行的《目录》是2013年发布的,其中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在外的22省都属政策施行省份,内含500个优势产业。

  但《目录》发布后,中西部外资占比不仅没有上升,反而逆势回落了1.4个百分点。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中部、西部利用外资分别为101亿美元、106.1亿美元,合计占全国总额的17.6%,但到2015年中部、西部利用外资分别上升至644.9亿元、617亿元,占比却下降到了16.2%。

  这与上一版《目录》执行期间的情形截然相反,2008-2012年,中西部外资占比从15.21%上升到17.2%,而2008年东部外资占比大幅下降了3个百分点。

  为何这几年中西部外资占比不升反降,卢进勇分析说,这与中西部地区开放力度不够有关,就投资环境而言还是要明显劣于东部。

  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看来,这与东部沿海自贸区服务业的拉动有很大关系。去年中西部利用外资持续8个月都在负增长,但属于第二批自贸区范围内的天津市同期利用外资却大幅增长了12.5%。

  卢进勇表示,此番修改《目录》外商投资中西部的优惠力度可能比以往更大。政策优惠导向可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像以往是生产性企业获利的前两年都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开放范围,东部地区禁限的制造业、西部特色的农林牧渔业将是产业目录调整重点;第三,土地、用电等要素的优惠程度;第四,外资审批程序,预计自贸区试验的负面清单会更大程度地复制到中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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