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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去产能第三份配套文件出炉 限产或致煤价上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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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意见》指出,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确需新建煤矿的,严格审核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上3年内不再进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

这一周来,煤炭去产能配套政策进入密集公布期。

  4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煤炭去产能第三份配套文件。

  上周,发改委称煤炭钢铁去产能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陆续印发,随后,国土资源部就出台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改委等7部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

  不难发现,政府对此轮煤炭钢铁去产能的态度颇为坚决,后续其余5个专项配套文件预计也将于近期出台,

  《意见》指出,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确需新建煤矿的,严格审核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上3年内不再进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

  同时,在存量产能方面,《意见》提出对全国所有生产煤矿按每年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生产能力,即对现有生产矿井直接按原产能乘以0.84取整数核定。要求中央企业由国家煤监局负责,其余由省级煤监局负责,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生产矿井产能核定。

  需要一提的是,政策层面不断强调按照276 天重新确定产能,各部门对于控制存量产能的态度相当积极坚决。

  《意见》还强调,对存在重大隐患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防止煤矿超能力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超能力生产行为。同时要求各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加大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监察力度,防止违规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矿井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约谈负责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前不久,山西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煤矿依法合规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煤炭企业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生产规定,按照要求重新确定现有合规生产煤矿的生产能力,严格落实节假日公休制度。

  通知还要求,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同煤、焦煤、阳煤、潞安、晋煤集团所属整合煤矿一律进行停产停建整顿,停产停建整顿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长江证券分析师董辰认为,预计其它省份将快速跟进,5月份之后全国限产大概率将开始执行,如果此轮限产严格执行,那么今年行业供需将出现一定缺口,煤价目前稳中有涨的趋势大概率将延续并加速。

  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今年年初提到现在,市场很关注276个工作日生产和节假日公休制度能否严格执行。如果神华等大煤企也执行,将对去产能起到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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