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17条措施涉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多方面内容,涉及政府、企业等多个层面。
政策点击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创新军品市场准入机制,开展许可资质和承制资格联合审查试点。
●拓宽“民参军”渠道,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启动200项军工技术成果再研发转民用项目,引导促进军工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
权威解读
军民融合,是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点,也是我省此次出台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七条政策的特色。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刘伟华表示,此次出台的有关政策目标,可以综合为一句话:加快军转民,鼓励民参军,推动军用技术和成果转化。
年内将成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加快“军转民”,核心是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四川是国防科技工业大省,是我国核、航天、航空、电子信息等军工和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战略基地,国防科技工业的经济规模、科研能力、技术水平均居全国前列。但当前,“军转民”面临着一个最突出问题,那就是军工单位受到体制机制约束,不能充分融入市场竞争。
为此,我省将于近期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其目的就是发挥市场的作用和资本的力量,调动在川军工单位参与军民融合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加快“军转民”步伐。
该基金主要投向四大领域:
▶支持军用技术转移转化、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形成的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
▶支持相关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武器装备生产能力;
▶支持军工能力专业化重组,包括参与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军工科研院所改制、产业化转型;
▶支持参与符合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的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成功的关键在于项目。记者从省国防科工办了解,该单位发挥熟悉军民融合产业的优势,已初步收集了一批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储备项目,为下一步基金项目投资决策提供项目池。
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参军”
除了基金的引导,鼓励“民参军”,还需将国防建设的有效需求与民口市场主体进行有效对接。目前,我省获得武器装备许可证的企业超过150家,但还有更多民口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受到军品市场准入门槛的限制,无法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因此,创新军品市场准入机制,开展许可资质和承制资格联合审查,其目的就是拓宽“民参军”渠道,降低“民参军”门槛。
目前民企“参军”有三种类型——
一是必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凡从事国家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现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2015年9月联合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及说明》(以下简称:红皮书)限制范围所列的11大类共755项各类产品及服务。
二是必须取得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资质类。凡从事不在红皮书限制范围内且只为武器装备配套的1200多项技术、产品及服务。
三是必须取得保密资格单位证书资质类。不在红皮书限制范围内,属于民营产品或技术,被选为军用的产品或技术。
民企“参军”的标志为:取得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三项资质中任意1项,或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证书。
下一步,我省将从6大方面着手,力争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一是加强与国防科工局许可办等相关单位衔接,力争获得开展联合审查试点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召开全省“民参军”政策宣贯培训会议,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全面了解军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规定。
三是深入成都、德阳、绵阳、自贡等军工集聚地区,开展区域性“现场办公”。
四是按季度组织开展地方单位军品合同确认鉴章工作等工作,确保民口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五是在“军”与“民”之间牵线搭桥,推荐我省民营企业的优势技术和产品,扩大配套合作。
六是支持和推动涉军民口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工作。
启动200项技术再研发转民用项目
军民深度融合,离不开从源头上的创新资源共享,进而推动军用技术成果转化。
我省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单位众多,全行业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132个,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万多人,两院院士36人,占全省院士总数的一半以上。
然而,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现行政策的限制,军工科技创新资源难以为地方所用,大量先进的军用技术成果无法及时有效转化。
下一步,我省将探索改革军用技术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启动设立军用技术再研发专项资金,力争今年启动200项军工技术成果再研发转民用项目,引导促进军工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具体而言,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的技术开发项目、军民两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四川省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科研和资产状况良好;
▶三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失泄密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是申报技术开发和民参军项目的单位,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军工保密资格。
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军工资源共享机制,分类推进军民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的初步构想是以国防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大型科研仪器所在单位为责任和实施主体,省国防科工办根据各主体单位的意愿,建立资源信息库,支持各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搭建开放平台。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保密项目对具有资质的单位定向,非密项目向全社会,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开放,不断建立军工资源的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