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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省份发文鼓励大学生创业

发布日期:2016-05-16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111
 

  去年5月,国家层面专门发布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一年来,全国已有20余省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改革方案,这些省份明确支持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在一些地方设计的方案中,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的年限被细化为2至8年不等。

  多地发文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日前,广西出台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 “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引发舆论关注。

  广西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休学创业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在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大学生无疑是创业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而上述措施,也被外界认为是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一种做法。

  中新网统计,自国家层面下发文件以来,目前,包括广西、北京、上海、福建、贵州、内蒙古等20余省份已出台各地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这些方案中,广西、黑龙江、福建等一些省份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的具体年限,这些地区规定的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的年限不等,介于2年到8年之间。其中,黑龙江规定,经高校评估后,大学生(研究生除外)休学创业学籍最长可保留8年。

  聘请企业家进大学讲课 高校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

  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的同时,如何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也是当前中国高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上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在教师方面,意见还提出,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

  针对这一方面,日前公布方案的广西就提出,要将创新创业纳入高校教学教程体系。创业基础课程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高校要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开发开设创业基础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 。

  此外,广西还提出,建立高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高校教师每2年至少有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和广西一样,许多省份也明确将创业课程纳入到高校教学体系。

  其中,广东鼓励高校成立创新创业俱乐部,鼓励高校聘请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等校外专家学者兼职创新创业导师。福建则提出,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不只开设创业课程,浙江还进一步提出建设创业学院。浙江明确,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普遍建设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校给大学生发创业“红包”

  此外,资金问题也是许多大学生“创业难”的一大现实问题。为此,在多地的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方案中,政府给大学生设计了创业“红包”。

  今次发布方案的广西提出,2016—2017年,对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众创空间,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

  除了补助,有些地方还给创业大学生发放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安徽将给予一次性5000到10000元补助。上海则提出,将落实创业贷款担保贴息、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鼓励创业政策措施。

  此外,各地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这对许多创业大学生是一个政策大礼包。

  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新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将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每年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辟建孵化基地。

  重庆则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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