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作为一项牵涉甚广的基础性改革,已经被高层多次提及。按照官方的评述,当前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尚属于“研究中”,稍慢于预期进度。
近日,有专家测算指出,作为2016年税制改革最大动作的“营改增”,增值税央地分配比例调整为五五分成后,不同省份增值税分享比例差异很大,过渡方案按增值税五五分成“一刀切”,对各省影响不同。
另外,增值税“销项减进项”模式,会使得地方政府倾向于吸引产生“销项”较多的企业,诸如管道运输、电力、航空等行业,省际税收分配矛盾会加剧。营业税退出后,地方主体税种建立也比较迫切。
记者独家获悉,消费税改革方案有望加快推出,能稍微充实地方财政收入。消费税改革中诸如实木地板、首饰珠宝等小的税目有望调整为地方收入,税率上也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酒类消费税也有望部分返还给地方;其他如烟、成品油、车类税目等较大体量收入仍然归中央。具体方案,还有待官方正式公布。
财税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油车这四大类,其中烟类贡献消费税50%左右。小的税种划给地方,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用有限。
或影响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
5月20日,在“地方财政与中国经济发展”论坛上,北京大学中国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怡分享了她最新的研究成果。刘怡测算了营改增之前,部分省份实际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发现各省分享率差别很大。
“实际的分享率像天津只有13.5%,而江西达到34.7%,每个省的增长模式都不一样,这个省追求更多的房地产行业,那个省追求更多的制造业,导致各省出现不同格局。”
4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营改增后央地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所有行业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以2014年为基数,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该方案暂定2-3年。
刘怡指出,各省收入格局不同,过渡方案确定地方分享比例为50%,毫无疑问会对各省产生不同的影响。虽然以2014年为基数,通过返还来加以平衡,但这种平衡肯定是暂时的。
“增值税原来地方分享比例是25%的时候,各省就在争夺税收缴纳地。现在增值税分享比例提高到50%,是比原来更厉害的一个激励措施。增值税销项在哪,进项在哪,会变得更加尖锐。谁都希望销项在我那儿,进项不在我这儿,地方政府会吸引更多有利于产生收入的企业,限制那些减少税收的企业。”
刘怡举例表示,一些行业税收竞争会更加严峻,比如管道运输、电力、航空等。比如航空公司,进项抵扣一般在总部,但卖机票产生销项在各地,如何将销项和进项匹配起来,这会如何影响地方政府竞争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财税业内人士指出,制造业、工业占比较高省份,可能从“五五分成”中更多获益;而服务业占比较高的省份,可能略有吃亏。
西部某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增值税五五分成过渡方案出台后,地方政府肯定会稍微调整招商引资行为,吸引更多有利于税收创造的产业。
也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地方政府行为调整还没这么快,眼下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都还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产业培育需要时间,而且方案过渡两三年又得调。“不过,局里领导确实让我们关注营改增对地方收入的影响,关注哪些行业能产生更多税收。”
在5月20日的会上,国税总局原副局长丘小雄回应记者表示,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五五分成是一个过渡方案,财产税、个税等改革还没到位,等税制改革到位后,央地事权、收入等还会进一步调整。
消费税将加快调整
营业税作为地方曾经的主体税种,已经退出,地方新的主体税种仍在建立中。
上述西部省份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营业税退出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当前比较可能的是消费税的调整,这块内容正在抓紧出台中,消费税原来完全为中央税,现在部分小的税目可能转为地方收入,像实木地板、珠宝玉石等,酒类也可能部分返还给地方,但烟、油、车等消费税大头收入仍归中央。
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16年预算报告,“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属于2016年财税改革中“加快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中的一项。
有东部省份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消费税改革大头仍在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增量有限。据此前研讨方案,酒类有望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这部分可能会归地方。
消费税配合营改增一同推出,此前在业内多有讨论。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指出,由于营改增会带来地方约摸9000亿元到1万亿规模的减税,按照以前税制改革的“惯例”,中央一般会适当补贴地方政府,以提高改革的积极性。消费税收入规模大致在1万亿多,跟营业税减收规模差不多。很多专家此前建议,可将消费税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划为地方收入。
不过,许善达也表示,消费税这么一转,也面临很多问题。消费税原来在生产环节征收,管理比较容易;转到零售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多,征管难度加大。消费税改革与营改增同时推出,可能会加剧财政管理上的混乱。
根据2015年5月份调整后的消费税,目前共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共计13个税目。
据财政部数据,2015年不包括进口环节消费税,仅国内消费税收入规模达到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8.4%,主要由于提高成品油、卷烟消费税带来增收。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记者表示,消费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烟、酒、油、车这四大类。2014年数据中,这四大类在消费税中占比在90%以上,其中烟类收入占比在50%左右。2015年调高了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四大类占比可能进一步提高。
张斌也表示,将消费税项下小税目调整为地方收入,对地方财政增收效果有限。
不过,消费税具体改革方案,税目收入调整、征收环节改变,甚至是否新增其他税目,还有待官方正式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