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环资函〔2016〕404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川府发〔2015〕53号)、《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16〕17号),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和推广,确保精准施策、精准支持,促进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发展,我委面向全省征集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在此基础上编制《四川省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和《四川省节能环保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确定发展和突破的高效清洁节能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装备、高效节能电机、低温余热余能利用装备、节能电力装备、监测仪器装备等重点领域,以及高效节能技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余能循环利用技术、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技术、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汽车尾气防治与处理技术等重点突破方向。 (二)针对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突出问题的新技术装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新技术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和较广应用范围,技术可靠,节能环保效果明显,已有成功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二)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尚未转化应用或正在转化应用,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工艺路线清晰,经济效益合理,可解决当前节约能源资源和污染治理难点、重点问题,且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三、申报材料 (一)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1.《四川省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表》(附件1); 2.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技术装备简介,重点介绍该技术装备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技术工艺特点与原理、关键技术及创新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节能环保效果及经济性分析、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4. 技术装备水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证明等的复印件; 5. 技术装备应用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公章; 6. 其他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企业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 1.《四川省节能环保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申报表》(附件2); 2. 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技术装备简介,重点介绍该技术装备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技术工艺特点与原理、关键技术及创新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节能环保效果及经济性分析; 4. 技术装备水平证明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所获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证明等的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企业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四、申报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有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通过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邓 涵 电 话:028-86268703 邮 箱:192715770@qq.com 附件:1. 《四川省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表》 2. 《四川省节能环保重点转化示范技术装备申报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