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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近两月 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减免税超5亿元

发布日期:2016-06-24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067
     本报讯 (记者 陈岩)6月16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共办理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代征、代开业务近5万笔,代征税款近3亿元。截至目前,全省享受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减免优惠的纳税人超4万户,减免税款超5亿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今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试点后,由地税部门代征二手房交易涉及的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发票。与此同时,营业税时代的相关减免税政策得到延续,比如,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开展对纳税人减免税申报、备案等工作的重点辅导,确保减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负责人介绍,为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业务调整,全省地税部门创新多项举措,确保代征、代开业务顺利进行。
    成都的二手房交易业务量占全省近3/4。成都市地税局与房管部门联动,将原有的个人存量房交易、个人房屋交换、个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三类事项的产权登记、纳税申报实行联合办理,通过“同一平台预约、同一窗口受理、同一窗口缴纳税费”的方式,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减少了办事环节,减轻了办税负担。
    各地充分整合运用政务中心平台资源,将纳税人需要多部门协作办结的涉税事项全部放到政务中心。比如,德阳市等地将需要房屋性质认定、价格评估、申报缴税的二手房交易全部放到政务中心,通过优化流程,大多数纳税人办理二手房交易的申报缴税在10分钟内即可完成。
    我省地税部门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施精准服务。比如,通过外网网站、微信、广播电台等多种渠道,四川地税已有171个办税服务厅将排队等候情况推送给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时间,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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