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甘孜网 » 政务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我州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1202
0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来源:《甘孜日报》社


    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省委相关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州于近日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分六部分,明确牵头单位分工,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进行全面深入部署和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部署。强化机构建设,确保党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严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建立体现企业特点、具有竞争比较优势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
    三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对国资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提高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党委(支部)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按照“1+N”方式,分管领导结合业务工作,到1-2户企业指导党建工作。加强对改革后新成立的公司党组织建设进行指导,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国有企业必须设立党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坚决防止以改革为名撤并党的工作机构、裁减党务工作人员、压缩党务经费开支。积极开展“四强、四优”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群众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对企业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活动。
    四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把党建工作纳入国企章程,使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具体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优化管理层结构。
    五是从严教育监督管理,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战斗力。强化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权的教育和监督,打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明确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按照管理权限,组织部门、国资部门党委重点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员。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甘孜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 Copyright 2007-2014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0677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