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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坚决取消针对民间投资的歧视性附加条件

发布日期:2016-08-30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079
记者29日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坚决取消针对民间投资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确保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国家有关方面开展了全国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其中国务院第四督查组肯定了四川积极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四川在放宽民间投资准入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此次审议通过相关意见,要求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增配电网、加油站、页岩气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与运营、地方铁路、通用机场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同时,在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坚持存量调整、增量放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教育、卫生、养老、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四川将着力解决土地使用、财税支持、资质条件等方面问题,消除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规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运营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据介绍,四川将大力推动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和健全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实行价格和补贴动态调整,完善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采取分批推出PPP示范项目等措施,吸引更多民间投资参与。

  此外,四川还将建立民营企业投诉举报机制,在四川省工商局设立全省统一的民营企业投诉热线,对阻碍民间投资,不执行有关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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