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能力建设。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持证上岗等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危害防治。 ⑵隐患自查自报。利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实现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实现限时整改。⑶加大执法检查。实施对表检查,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拒不落实处罚要求、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公布。⑷用好专业机构。依托第三方专业检查检测机构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实施安全诊断,完善“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部门抓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