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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每年重点支持1500户中小企业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126
       今日,加快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在成都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将大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三五”时期,四川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壮大市场主体为基础,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做多做大、做优做强民营经济,力争到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8%左右,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55%左右。

加快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一方面,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幅度放宽创业条件,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等自主创业,吸引外派劳务回国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成为创业资本,形成千军万马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鼓励引导其升级为现代企业。支持各类开发区、县域工业园区创办创新基地,加快培育各类创新孵化器,力争每年新创办企业20万户以上。另一方面,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引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实施好“川商回家”工程,引导川籍企业家返乡投资。在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让优秀民企和创业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展民营经济,既要培育“参天大树”,又要推动“百花齐放”。要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多一份关心、多一些帮扶,开展包容性监管。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用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好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贴、鼓励直接融资等财金互动政策,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小微企业供应土地,并鼓励小微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租赁使用标准厂房。要推动小微企业梯队成长,深入实施中小民营企业重点扶持工程,每年重点支持500户“小巨人”等骨干中小企业和1000户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及1000户文化创意培育型小微企业。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通过资金项目支持等方式,鼓励大企业对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小微企业为大企业搞好生产配套,双方逐渐形成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

着力推进民营企业提质量创品牌。要推动质量对标提升,引导民企对标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企业和先进标准,找准差距,改善工艺,推进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升级,努力培育“四川造”产品竞争新优势。要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品牌提升培育行动计划,鼓励民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不断提品质、创品牌。引导民企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加快培育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支持“中华老字号”做大做强。要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组织民企积极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要加强对民企知识产权和品牌商誉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积极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要推动民企走绿色、循环、高端发展之路,鼓励民企主动淘汰行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以及落后装备工艺,加大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等改造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一步提高装备及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的协同创业创新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要鼓励民企进行战略性调整,积极参与“军转民”“民参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支持有条件的民企“走出去”,在更大范围集聚发展资源,开拓新市场。要鼓励民营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培育更多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竞争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

有序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四川省民营企业中,中小企业、家族式企业都占90%以上,企业制度还停留在传统模式阶段,制约企业长远发展。要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企实现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支持民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提高民营资本证券化水平,推进一批民企上市。更加注重发挥党组织在民企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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