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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推动房地产税立法

发布日期:2016-12-16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090
       专家表示,房地产税不能够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

为加快“十三五”时期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表示,推动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

“推动和参与税收立法。”《规划》提出,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做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实施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立法,把主要税种的征收依据逐步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整合、规范、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房地产税改革引起各方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周五召开会议提出明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由此引发房地产税的猜想。

分析人士认为表示,土地、财税、金融是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三大体系。推出房地产税可以逐步完善三大体系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未来应该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

“考虑到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热衷,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从而改变地方过度政府依赖土地财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12月14日表示,房地产税不能够照搬美国普遍征收的模式。他说,美国房地产税征收模式是建1平方米征1平方米,简便、征管成本也低,但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社会却接受不了这样的方式。如果放宽到第一套房不征收,能够缓解不少矛盾,但却有可能出现离婚潮。而要想避开离婚潮,就还得再放宽,从第三套开始征。“到底要怎么征,还需要阳光化的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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