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一是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提高技术门槛,鼓励技术进步,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二是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从2016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三是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当提高推荐目录车型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扶优扶强的导向作用。
其次,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审议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对外正式发布。新规定从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产品技术性能、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提高了准入门槛,并强化了安全监管要求,可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再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严防“骗补”事件再次发生,完善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增加车辆行驶里程与补贴挂钩的考核条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情况,提高补贴车型技术条件、适当降低补贴额度,促进推广车辆的应用;二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实时监测机制,完善中央、地方、企业三级监测平台,保障车辆使用的安全,加强车辆使用情况的考核;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动力电池统一编码制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抽样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