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平均每个村资产500万元,东部地区的村资产近千万元。如何将沉睡的集体资产变为农民实实在在的收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正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出发点。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这项改革,已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分红411亿元。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韩长赋指出,改革之所以聚焦经营性资产,是因为这一领域突出反映了当前问题。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补充,为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现阶段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防止外部资本的侵占,文件明确两点:第一,改革的范围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第二,股权的流转不得突破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