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近日共同印发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将用于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
在提升发展能力方面,专项资金将支持企业开展大中小微专业化协作配套,促进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转化与产业化,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团队建设,开展品牌培育,提升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在支持中小企业完善服务体系方面,专项资金将通过业务奖励、无偿资助和政府购买的方式给予支持。例如对综合服务项目,将综合考虑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专项资金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给予支持。支持对象为四川省境内从事创新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非上市公司),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此外,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四川省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记者 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