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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商将被重点监管 网上检查每月至少1次

发布日期:2017-03-09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41
        3月7日,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7年全省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透露,药品电商是今年我省重点整治对象之一,今年我省将完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管体系,各市(州)监管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对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交易行为开展巡查,对持证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交易行为主体每月不少于1次网上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大对网上销售假劣药品、化妆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化妆品行为。

今年我省将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从购销渠道及票据管理检查入手,重点对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GSP认证后变更仓库地址、增加冷链药品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跟踪、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比例不低于全省药品批发企业总数的15%,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基本药物、疫苗配送、生物制品、冷链品种经营企业和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3次。

在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上,以购销渠道和储存条件为重点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重点查处挂靠走票、经营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无证经营药品和借行医、义诊或宣传保健之名兜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成都市要加强对荷花池中药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大力推进专业化、电子化监管。在化妆品流通监管上,以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对非法自制化妆品和洗护烫染类、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质量安全实施整治。以化妆品批发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场所、化妆品专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儿童化妆品为重点品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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