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程,按照《关于启动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技创〔2016〕89号,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积极发动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创建创新中心,组织推荐申报。
二、请有能力、有意愿并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一式二份纸质版(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及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委将组织经济、技术、产业、管理、法律等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和答辩,并对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五、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综合拟定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2017年)创建计划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六、列入创建计划的创新中心,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完成筹建(落实出资及股权结构、完成工商注册等)工作后,将有关材料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确认并予以授牌(成熟一家,授牌一家)。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张春霞、李洋,联系电话:028-8626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