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企业入驻和落户上,四个政策拿出了这样的奖励力度:对新引进的固定投资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人民币)的轨道交通产业项目、通用航空产业项目、新材料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优先列入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竣工投运后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补助。其中,轨道交通产业项目、通用航空产业项目、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新材料产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不仅如此,在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方面,四个政策也提出了补助措施。例如,在《宜宾市支持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宜宾市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宜宾市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指出,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予以100、50、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对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大于3%,且认真填报研究开发经费统计报表的企业,给予其投入研发经费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宜宾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出,对列入国家级、省级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产业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0%、10%(最高不超过800、500万元人民币);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包括“三电”等关键零部件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0%、20%(最高不超过1000、800万元人民币)。
此外,这一系列政策还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