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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提速 我国将缩减煤电发电计划指标

发布日期:2017-04-10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40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

《通知》提出了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十大相关事项,包括: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认真制定优先发电计划、允许优先发电计划指标有条件市场化转让、在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正常用电基础上引导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为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通知》明确,2017年,在优先支持已实行市场交易电量的基础上,其他煤电机组安排计划电量不高于上年火电计划小时的80%,属于节能环保机组及自行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超出上年火电计划利用小时数50%的企业,比例可适当上调,但不超过85%。2018年以后计划发电量比例,配合用电量放开进展逐年减小。

为何要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为清洁能源发展腾空间。

对于今年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日前发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已经作出部署。明确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加大对现有落后煤电机组的淘汰力度,今年预计淘汰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另悉,发改委、能源局此前召开的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电改工作。会议提出了“四个有序加快”,包括有序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有序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加快放开竞争性电价、有序加快放开交易机构交易业务范围。

有分析称,《通知》作为电改核心配套文件,旨在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要求。《通知》的落地,意味着新一轮电改将提速。

华创证券分析师表示,电力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更是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工作。新一轮电改自2015年推进已届满两年,两年间,改革从政策出台到局部试点,再到配套文件落地、大刀阔斧全面推进,改革进程超出电力行业和资本市场预期,电改正在颠覆传统电力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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