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各地登记机关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将于今年10月底前开通涵盖所有业务、适用所有企业类型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个业务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
《意见》明确,今年10月底前,各地工商登记机关将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已建成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的,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各种类型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传输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直接建设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不必重复建设网上登记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要与窗口登记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意见》要求,要优化登记流程,统一文书规范,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辅助审查;建立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系统用户管理,实现电子签名,建立痕迹追溯机制,创新系统服务模式;加强惩戒措施,对全程电子化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等恶意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