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比如,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标准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此外,财税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等重点特殊就业群体实行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该类优惠政策减免税收近200亿元。
罗天舒表示,2017年将继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同时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