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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千人计划”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次数: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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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周期管理:按5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第一个管理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最高不超过两个管理周期 退出管理
  周期管理:按5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第一个管理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最高不超过两个管理周期

退出管理:按照主动退出、劝退、取消入选资格、自然退出等不同情形分类实行

  为加强和规范对省“千人计划”入选专家的管理,促进引进人才更好发挥作用,近日,我省制定省“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动态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入选专家将进行周期管理,还将建立退出制度,针对不同情形实行分类退出。

这是首次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旨在破除“千人计划”专家聘任“终身制”。据介绍,引进人才经批准纳入省“千人计划”后,将按5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第一个管理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最高不超过两个管理周期,管理周期内享受有关特定待遇。“入选专家在管理期间或期满后,可申请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符合条件的优先评定,与本土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说。

对入选专家的退出管理,将按照主动退出、劝退、取消入选资格、自然退出等不同情形分类实行。对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提出放弃入选资格的,或调离四川的,按主动退出办理;对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的,或在岗时间未达到合同要求、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或发挥作用情况未达到合同要求、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劝退办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取消入选资格办理;对入选专家去世的,按自然退出办理。

“对于退出的专家,不再保留相应特定待遇,获得的一次性资助资金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该负责人补充说明,对在岗发挥作用完全未达到合同要求以及涉及学术道德的情形,省人才办将会同有关方面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

对于入选专家的身份转换问题,办法也作出规定:创新类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青年人才及专项引进项目)在川创办企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申报转换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入选专家全职来川后,可申报转换为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项目类别转换后,资助资金标准相应调整。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入选专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考核。同时对入选专家取得重大成果等动态消息,还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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