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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部门一天发三文推减税落地 年内千亿红利可期

发布日期:2017-05-04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98
       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同一天对外发布了三项通知文件落实减税政策,内容涵盖简并增值税税率、明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

伴随相关政策细则的次第发布,减税降费已步入密集落地期。专家指出,按照国家减税降费“大礼包”的部署,后续还有政策细则的出台值得期待。经测算,全年新的减税将达到3800亿元,降费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将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力度 一天发三文推减税落地

财政部、税务总局3日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增值税税率从原有的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其中,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同天,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个部门还在同天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细则,通知还明确,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普华永道中国研发优惠服务主管合伙人邸占广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通知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高于一般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和适用时限,形成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依据。同时,后续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另行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以明确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合规要求。

他指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更加优惠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科研创新的大力支持,也符合国际主要创新驱动国家研发激励政策普遍对中小企业加大激励力度的趋势。这一政策针对性更突出,将对“万众创新”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简并增值税税率,是营改增后续的深化税制改革的措施,通过简化税率减少增值税对市场交易过程中价值链条的扭曲,增强税收中性、税制公平和市场公平,对实体企业的投资运营结构产生优化作用,也符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另外发布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税收政策,则有助于培育经济新动能。蒋震指出,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驱动的主体,也是未来经济增长新动力的重要引擎,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是培育创新动力的重要利益机制。相关税收优惠有利于激发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的热情,减轻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负担,让企业有动力将更多税后收益用于企业再投资。

礼包 减税降费步入密集落地期

就在一天前,财政部发文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政策细则的出台正是为了落实国家为实体经济开出的减税“大礼包”。4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六项具体减税举措。除了上述提到的几项减税政策之外,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以及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减税降费已步入密集落地期。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汇总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据测算,今年出台的六方面减税措施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除了减税之外,降费也已经在紧锣密鼓部署落实。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打响了年内降费的“头炮”。

上述两部门随后又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红利 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据了解,除了简并税率,营改增政策也在不断优化完善,“针对纳税人需求进行持续优化,是2017年继续深化营改增的重要着力点。”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再推10项新举措:6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由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扩大至建筑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等。

业内专家指出,减税降费的举措将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增后劲释放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以营改增为例,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书福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全国工商联召开的座谈会上说,在推进税收体制改革方面,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使企业受益颇深。他进一步表示,“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建筑服务、不动产进项税可进行抵扣,我们按基建投入20亿元测算,吉利可新增1.98亿元进项抵扣,这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税效应,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表示:“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减税举措,对企业减负、鼓励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预计,到今年4月30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将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此外,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营改增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

“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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