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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派发减负红包 清理违规中介服务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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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解决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为解决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表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采取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在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收费名目较多、乱收费等问题依然突出,亟需通过清理规范,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表示,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不是要限制中介发展,而是规范培育并重,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服务职能,使其从改革红利的蚕食者,化身为经济增长的推动者。”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

 

  《通知》明确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四大措施:一是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例如,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三是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如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收费,取消商业银行收取的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等;四是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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