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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2017年推进民航科教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安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5  浏览次数: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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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航科教创新大会精神,做好《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日前,按照创新思路、开放包容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航科教创新大会精神,做好《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日前,按照“创新思路、开放包容、引导支持、递进落实”的原则,民航局发布2017年推进民航科教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安排,鼓励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民航科教创新工作,努力推进创新型民航行业建设。

 

  在此次发布的工作安排中,民航局将2017年度民航科教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分为三大类共40项工作。第一类是推动完成的重点工作,主要指具体任务明确、承担主体清晰、条件具备,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包括民航“四型五基地”建设标准制定、民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等24项颇受行业内外关注的重点工作;第二类是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主要指具体任务明确、但承担主体需进一步明晰或条件需进一步完备,需要一段时间内持续完成的工作,包括民航职称制度改革、在线教育平台建设等10项与民航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工作;第三类是鼓励支持的重点工作,主要指具体任务尚不明确,承担主体也不明晰或条件尚不具备,但鼓励和支持全社会有意愿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包括吸纳行业外单位开展民航科技项目研究、校企合作构建民航现代职教集团等6项需要有关单位主动申请参与才能启动的重点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推动完成的重点工作属于“限时落地类”项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属于“滚动推进类”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对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动态调整落实;鼓励支持的重点工作属于“开放引导类”项目,将视行业内外科教资源参与情况,适时启动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工作安排明确指出,民航科教创新工作要坚持开放的原则,逐年推进落实,无论是推动完成的重点工作,还是持续推进、鼓励支持的重点工作,涉及的所有项目都鼓励全社会有意愿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行业内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并结合自身的优势,研究提出参与民航科教创新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可行的,民航局将及时采纳并推动落实。

 

  工作安排强调,推进民航科教创新发展是全行业的重要任务,需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除《意见》中涉及的推进民航科教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外,民航局业务部门还要继续抓好各自业务领域内的创新任务落实,包括新技术应用、适航审定攻关等行业重点创新工作,共同推进创新型民航行业建设。

 

  《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和《民航局关于印发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2017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目前已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及中国民航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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