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推进电价改革十项措施
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
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
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
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
组织实施好留存电量政策
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
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促进富余电量消纳,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经初步估算,预计今年将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上百亿元。这是记者5月1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降电价方面,主要从五个方向着力。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8厘/千瓦时(合同电量),丰水期结束后恢复执行原政府定价;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改造和新建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项目输配电价,按藏区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执行,相关电量不纳入工商业输配电价测算;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在工业用电领域实施富余电量政策,工业企业富余电量交易价格为0.07元/千瓦时-0.10元/千瓦时,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
推进电价市场化方面,有诸多新举措。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风电和光伏丰水期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国家批复四川电网输配电价后,全省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以热(冷)定电的余电上网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方案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方案批复后,我省将在四川电网直供区、全资及控股公司供区执行统一输配电价,推进“同网同价”,实现输配环节降本增效,促进全省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工商企业用户尤其是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将收获改革红利。
此外,今年扩大直购电量规模到500亿千瓦时左右,同时降低直购电用户电量准入条件,新增用户电量准入标准由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降至600万千瓦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年用电量标准降至300万千瓦时。组织实施2017年度甘孜、阿坝、凉山留存电量实施方案,支持甘眉工业园区、成阿工业园区、德阿产业园区等“飞地”园区用户使用留存电量。实行留存电量计划年中评估调整机制,对未完成的留存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实施。
链接
6月1日至10月31日试行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6月1日起,我省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调整之后,第二档电价比第一档还便宜。这是记者5月1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近日,我省出台《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措施明确在不改变国家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自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的方式实施。
按目前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0.5224元/千瓦时,第二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电价0.6224元/千瓦时,第三档每月每户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0.8224元/千瓦时;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后,第一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0.5224元/千瓦时,第二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电价0.4724元/千瓦时,第三档每月每户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0.6224元/千瓦时。调整之后,第二档电价比第一档还便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居民生活用电量3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居民生活用电成为我省重要的电量增长点。
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
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
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
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
组织实施好留存电量政策
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
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促进富余电量消纳,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经初步估算,预计今年将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上百亿元。这是记者5月1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降电价方面,主要从五个方向着力。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8厘/千瓦时(合同电量),丰水期结束后恢复执行原政府定价;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改造和新建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项目输配电价,按藏区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执行,相关电量不纳入工商业输配电价测算;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在工业用电领域实施富余电量政策,工业企业富余电量交易价格为0.07元/千瓦时-0.10元/千瓦时,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
推进电价市场化方面,有诸多新举措。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风电和光伏丰水期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国家批复四川电网输配电价后,全省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以热(冷)定电的余电上网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方案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方案批复后,我省将在四川电网直供区、全资及控股公司供区执行统一输配电价,推进“同网同价”,实现输配环节降本增效,促进全省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工商企业用户尤其是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将收获改革红利。
此外,今年扩大直购电量规模到500亿千瓦时左右,同时降低直购电用户电量准入条件,新增用户电量准入标准由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降至600万千瓦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年用电量标准降至300万千瓦时。组织实施2017年度甘孜、阿坝、凉山留存电量实施方案,支持甘眉工业园区、成阿工业园区、德阿产业园区等“飞地”园区用户使用留存电量。实行留存电量计划年中评估调整机制,对未完成的留存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实施。
链接
6月1日至10月31日试行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6月1日起,我省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调整之后,第二档电价比第一档还便宜。这是记者5月1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近日,我省出台《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措施明确在不改变国家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自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的方式实施。
按目前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第一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0.5224元/千瓦时,第二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电价0.6224元/千瓦时,第三档每月每户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0.8224元/千瓦时;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后,第一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0.5224元/千瓦时,第二档每月每户用电量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电价0.4724元/千瓦时,第三档每月每户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0.6224元/千瓦时。调整之后,第二档电价比第一档还便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居民生活用电量3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居民生活用电成为我省重要的电量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