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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推进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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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16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164次、173次常务会议要求,5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清费减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清理规范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牢牢把握清理规范的工作目标、清理范围、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工作目标上,就是要把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作为工作的重要方向,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举措,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

 

  清理范围上,就是坚持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所有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都要进行彻底清理规范,实现全覆盖。重点是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措施上,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包括以下7个方面:一是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项目。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全部放开,政府不进行干预。二是切实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对不具备竞争条件、确需政府定价管理的极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列入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规范定价程序,准确核定成本,降低偏高标准。三是彻底取消违规收费项目。根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查,坚决取消违规收费。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向企业收费。政府部门建设的电子政务平台免费向社会开放。四是合理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通过消化煤电价格联动涨价矛盾、加强电力行业价格监管、适当降低省内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五是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取消电网公司向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并由铁路运输企业等额下浮铁路货物运价。规范涉及铁路货运收费,重点清理地方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在铁路货物运输、专用线经营上的违规收费,规范铁路运输企业、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六是全面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清单制度。年内要对清单进行系统梳理、整合,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收费一张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清单外的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七是规范市场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重点检查,鼓励社会举报,严肃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领域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防止边减边增,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会议强调,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是今年国务院交给发展改革、价格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一项硬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清理规范通知和检查通知的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清、8月底前落实全部清理规范措施,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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