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刘征云 摄 方案指出,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
记者了解到,过去为了申报一个奖项要走很多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很繁杂,增加了“非科研活动”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报奖人群中,也难免出现一些自吹自擂的人。
相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完善提名制。最新的改革内容在去年自然科学奖放开专家推荐的基础上,今年技术发明奖也放开专家推荐渠道。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三人可以共同推荐一项技术发明奖项目;一名院士可以推荐一项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为40岁及以下的技术发明奖项目;同一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一个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
在这一新制度下,肩负提名任务的专家、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资质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
科技部副部长黄卫表示,提名人一定要有学术威望、学术视野,具体哪些人、哪些机构有资格参与提名工作,还需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细则。
在审评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定标”“定额”两个关键词。
所谓“定标”,首先是分类制定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评选有不同侧重。其次,三大奖的一、二等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邹大挺说,方案发布之前,由于一等奖落选后可降格参评二等奖,有不少人抱着“就高不就低”的心理,大都申报一等奖,导致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数量比二等奖还要多。新制度可以让科技人员沉下心来,仔细审视自己的科研成果,理性参评。
所谓“定额”,是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根据中国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分别限定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授奖数量,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25%,60%。
方案还将三大奖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这为放开对奖励对象的国籍要求留出了制度空间。
此外,方案指出,要对重复报奖、跑奖要奖、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的行为进行严惩,“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记入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