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1047
0
核心提示: 2017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3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
     2017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3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英文名称:Styrene,又称StyreneMonomer(简称SM),Phenylethylene。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25000项下。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18年6月23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8年12月23日。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