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获悉,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更加细化了扶持对象、具体流程、相关额度等方面的规定。对创业担保贷款、致富带头人贷款、政府平台合作类小额贷款等做了具体完善。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须具有西藏户籍,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据了解,西藏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西藏银行业一般类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其中,高校毕业生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执行西藏扶贫贴息贷款利率(1.08%);致富带头人贷款利率为1.08%;政府平台合作类小额贷款符合西藏扶贫贴息贷款条件的,执行1.08%的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均须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出现特殊情况按期归还贷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索珍说。
据介绍,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自由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企业须在西藏注册成立,企业在100人以下的,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应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