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锦辉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将2017年定为“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并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核电安全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信息,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为全国现有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包括13个核电基地、56台机组。检查过程分为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督检查和行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文件查阅、座谈交流、现场检查、随机演习、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在集团总部及下属核电厂进行。 运行机组的检查内容以抓管理为重点,主要针对核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部电源可靠性管理、应急柴油发电机可靠性管理、消防能力建设、安全审查及改进情况落实、应急管理体系及响应能力建设等12个方面、230项条目进行检查。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部门监督检查环节,并已完成昌江、大亚湾、红沿河等5个核电基地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