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西安市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1年,民营经济在数量、规模、结构、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民营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60%以上,对全市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西安市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民营投资领域。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原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不断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比例。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PPP项目。
西安市将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及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对企业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开展再融资的,按其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在境内证券市场拟首发上市企业按照上市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主板和中小板不超过280万元,创业板不超过180万元。对民营工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方式融资,单户企业发债规模年度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集合企业发债规模年度累计在2亿元以上,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武汉16条措施推动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
近日,武汉市发布《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以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打造新民营经济成长高地和集聚地。
文件从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的金融扶持、市场空间、经营成本、营商环境、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推动举措。其中,金融扶持相关举措5条,内容包括推出“增信通”贷款、推动开展“助保贷”业务、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规模、培育壮大创业投资。这些举措覆盖了在汉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大学生创业团队、轻资产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缓解其融资难题。
文件要求,对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的初创期项目,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择优给予占股比例不超过20%、年限不超过5年的滚动扶持。责任单位包括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
襄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7月19日,襄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激活投资、降低成本、支持融资、扶持创新、促进做大、培育人才、维护权益、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促进落地等九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其中,在激活民间投资方面,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占年度PPP项目投资总额比重不低于30%;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出由政府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针对融资难问题,提出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相关规定、建立银行业支持民企融资业绩公告排名及奖励机制、对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进行补贴、增加还贷周转金额度等措施;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提出市县相关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措施。专用权质押贷款进行补贴、增加还贷周转金额度等措施;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提出市县相关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定期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措施。
绍兴:3年内将重点培育12家本土民营跨国公司
近日,绍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加快培育绍兴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3年内,绍兴市将重点培育12家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前列。
根据《计划》,到2019年,绍兴市将培育12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总部设在绍兴、国际形象良好、海外布局业内领先、跨国经营指数较高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有3—5家企业进入浙江省重点培育20强,2家以上企业进入商务部中国非金融类跨国公司100强。
据介绍,绍兴市将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在境外直接投资参股、控股或全资收购境外企业。同时,不仅将支持民营企业在境外建立各类销售机构、区域性营销中心,还将支持企业建立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基地等,不断完善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在科技创新方面,绍兴市还将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收购等方式,设立各类境外科技研发机构,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回归,提高民营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武汉市武昌区15条新措施助推新民营经济
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公布《突破性发展新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
《政策措施》分为激励技术创新,促进应用转化,分担创新风险,培养领军企业,支持品牌战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培育骨干力量7个方面,共计15条措施。
这些措施从不同的角度为民营企业服务,其中重点是在科研经费,贷款贴息等领域给予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同时对新晋的优秀企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