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和“反碰瓷”
凭借着专利这件集“矛”和“盾”于一体的利器,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展开了互诉。除了维护自身权益,拖延对手扩张步伐是一些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意图
截至目前,共享充电宝的知识产权诉讼已发生45起。眼下,参加角逐的两大主角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街电”)和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来电”)都是深受资本青睐,在行业内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
因涉嫌专利侵权,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将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600万元。
这不是“来电”第一次因为专利向竞争对手发起诉讼。从去年开始,“来电”已经发起多项专利侵权诉讼,竞争对手包括深圳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充吧”)、友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都相继成为被告。
对于部分充电宝租赁业的参与者来说,专利诉讼一旦败诉,后果相当严重——现有产品下架,前期大笔的投入折损殆尽。企业绕过对手的专利,研发新产品,需要时间,而时间对于竞争激烈的市场而言就是决定因素,晚了、慢了就意味着输了。因此,除了维护自身权益,拖延对手扩张步伐是一些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意图。
凭借着专利这件集“矛”和“盾”于一体的利器,对手之间展开了互诉。“来电”这次向“街电”相继提出总共24宗专利侵权诉讼。“街电”则通过关联公司向“来电”及其合作伙伴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贸天阶物权管理方),提起3宗专利侵权诉讼,索偿300万元,8月1日,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来电”6项专利无效。
“街电”如此强势,绝不仅仅是姿态,也不是倚仗雄厚的资本,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在专利运营上的谋划。在和“来电”宣战之前的5月23日,“街电”投资方聚美优品购买了青岛一位发明人刘同鑫的3项共享专利。“街电”表示,其所持专利获得的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授权时间早于“来电”的专利。
“来电”也毫不含糊。8月4日,“来电”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街电”的专利无效,并对“街电”的无效请求显得并无惧色。原因是专利无效程序遵从“一事不再理”原则,即若此前无效专利请求失败,那其他人无法再基于相同的证据或理由来申请专利无效。由于“来电”已经对“云充吧”申请过类似专利无效,“街电”想赢也不那么容易。
双方律师均表示,对方是在用专利“碰瓷”,而自己是在自保“反碰瓷”。两方诉讼都在等待法院裁决。
仅靠专利走不远
单靠专利并不能打败竞争对手,因此除了把核心技术申请成专利,共享充电宝企业还是应该把快速推出迎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放在首位
共享充电宝兴起时间不长,尽管资本大量涌入,但商业模式不确定,还处于推广阶段,并未进入盈利期。目前,共享充电宝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街电”“来电”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充电宝租赁”;另外一种是以小电科技、Hi电等为代表的“充电宝扫码充电”。
其中,“互联网+充电宝租赁”应用场景认可度高、盈利模式优势明显,所以这个领域的竞争也显得更加激烈。
共享充电宝涉及的专利技术主要包括:收纳充电宝的柜机设备及相关识别技术、租借系统、租借方式。围绕这些技术,“街电”和“来电”的业务竞争也处于胶着状态——
截至7月底,“街电”与商家达成合作的机柜超过20万台,充电宝电源数为193万;7月份,共有292万用户使用“街电”的产品。
“来电”已经在全国157个城市布设超过5000个场景,包括机场、医院及商场,提供包括大型机柜、中小型机柜和桌面单体充电宝在内的多种设备,用户平均单次订单充电时长为207分钟。
像共享充电宝业务发展、竞争结局存在不确定性一样,对于共享充电宝专利大战,知识产权相关领域专家也持不同看法——
“共享充电宝靠专利消灭竞争对手风险过大,对手可以用快速迭代的方法来规避风险。”
“专利侵权的诉讼判定都比较复杂,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时间。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拥有专利权的公司都倒闭了,官司还没结束。”
“大范围的专利诉讼,一方面是对于所持专利的含金量进行检验,一方面还可以把企业从市场竞争拉回到技术创新,激励更多的企业技术创新。”
某一场诉讼的结果也许不能决定企业的发展,但知识产权之争不会停止。在共享充电宝这个新兴领域呈现出“专利先行”的态势,这更像是一种趋势。在这种趋势下,企业应当明确——有专利不一定能确保赢,没有专利一定会输。
业内人士指出,单靠专利并不能打败竞争对手,因此除了把核心技术申请成专利,共享充电宝企业还是应该把快速推出迎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放在首位。(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 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