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农村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将优先支持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的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开拓长期、稳定、规模化的融资渠道。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小微企业发展。
《工作方案》鼓励地方加大融资支持。鼓励各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入园企业的贷款投放。鼓励各地建立健全 “政银担”合作机制,引导担保机构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入园企业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进行担保增信,建立多层次风险缓释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