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服务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仍很突出。
那么,该如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其打造成战略性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呢?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从定义来看,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产中服务相对充分,产前和产后环节相对滞后,农产品不时陷入“多了多、少了少”的周期性波动。
对此,《意见》明确,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
未来,我国将积极拓展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7个服务领域。
有分析称,农业市场信息将对农民生产经营决策起到重要作用。为此,我国应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农业生产,防止生产盲目跟风和市场过度炒作。
农业部负责人表示,我国将搭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户和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生产状况、市场供求走势、资源环境变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服务组织资信等信息服务。
专家称,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助于解决普通农户在适应市场、采用新机具新技术等方面的困难,这是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途径。
业内人士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关键一点是要加快培育各种类型的服务组织。换言之,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得好不好,关键取决于有没有一支懂技术、擅服务、会经营的专业化队伍。
为此,《意见》强调,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从而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加便利、更加高效的全方位服务。
专家指出,只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才能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为此,在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意见》明确,我国将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
对于农业生产托管,农业部负责人表示,这是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下一步,我国将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专家表示,随着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不断融合发展,在未来,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将不断涌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将有望成为战略性产业,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