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面有效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任务。提出在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为重点,率先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方案》提出目标,从政策体系到法律法规进行明确,到2020年,初步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
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以突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目的,综合考虑市场规模、环境危害和资源化价值等因素,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以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为重点,率先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试点成效,适时扩大产品品种和领域。
此外,四川将对这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并与我省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并率先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定期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