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愿意接受OECD的邀请加入公司治理委员会,并将积极参与《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实施工作。
刘士余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市场最具活力的竞争主体。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准是公司质量的重要标志。随着A股纳入明晟(MSCI)指数,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深化,中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架构,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古里亚秘书长表示,中国是《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倡导国和支持国之一,OECD非常欢迎中国证监会加入公司治理委员会,期待未来与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也愿意为中国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专家、技术资源和人员培训等支持和协助。
OECD现有35名成员,非成员经济体可以作为OECD的“合作伙伴”加入OECD的内设工作机构。公司治理委员会是OECD的内设委员会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治理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