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地区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情况,推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总结工作成果,加强交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我局拟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型案例进行征集和汇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2014年以来民营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的成功案例。所选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案例框架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股权架构;
(三)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做法和经验;
(五)取得的成效。
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写,突出重点、特色,不限于上述内容。
三、报送要求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推荐报送,每个省(区、市)报送案例最多不超过5个。请各省(区、市)将推荐的案例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我局(邮箱fgjj@sme.gov.cn)。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定该项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所在处室、办公电话、手机等于9月20日前报至我局。
四、宣传推广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案例进行选评汇编,供各地区参考借鉴和供有关部门参阅,其中的优秀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立强,68205310/1761099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