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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两件大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次数: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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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
  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9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两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

会议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央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央企重组整合,完成中国北车与中国南车、宝钢与武钢等32家企业重组的艰巨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平稳有序实现内部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重组整合后的企业管理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下降,经营效益稳步上升,2016年重组企业利润总额比2012年增加40%以上。

下一步,要坚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深入推进央企优化结构、重组整合,实现更好发展。

1. 在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重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竞争力。

2. 运用“互联网+”、建设“双创”平台等,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格局,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央企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

3. 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继续压减管理层级和法人户数推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多渠道筹措资金处置央企历史遗留问题。

4. 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转岗不下岗。

5. 推动重点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17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

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1. 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

2. 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3. 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4. 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

5. 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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