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技创新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认定为国内或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按省财政奖励的50%再奖励。
二是人才引进奖励。对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等专家,突破重点产业关键高新技术,按不同层次资助每人50万—100万元;对带项目、资金落户的领军型创业团队,免费提供100平方米工作场所、100平方米住房,给予50万—300万元扶持资金。
三是成果转化奖励。对企业自主研发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产品,每个奖励50万元;对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首次实现产业化,3年内免费提供标准厂房,当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