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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面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社会职能剥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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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加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关于国有企业
   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加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出,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同时,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进入倒计时,部分地方已经提前完成。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办社会”这个国企曾经“抱在怀中”的任务,渐渐演变成压在它们身上的历史包袱。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今年9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介绍说,2017年上半年,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总体过半。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剥离市政社区等其他“办社会”职能取得初步成效。在上海、重庆、大连、鸡西、长沙5个城市稳步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所谓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据了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意见》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省级党委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在3至5个城市先行试点、逐步推进,也可直接在本地区全面推开。

 

  而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则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全面完成,标志着河南国企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河南省省长陈润儿在近日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这场战役的攻克,不仅有力减轻了企业的社会负担、促进了资源的优化整合、改善了职工的公共服务、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而且对下一步国企改革的全面纵深推进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据有关部门测算,河南剥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涉及38.7万户供电、34.1万户供水、15.7万户供热、3.2万户供气、36.4万户物业管理和29.7万名退休人员、50多万人医保,省属企业每年因此减少支出约15亿元。

 

  而山西省近日也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会议,山西省省长楼阳生指出,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三供一业”移交、企业办市政办社区职能分离和企业办消防教育医疗等机构分类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2020年底前,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办社会”职能的剥离也面临着资金、人员安置等难题。对此,山东提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结合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深化改革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等,按企业产权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研究调整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有关政策,依据劳动保障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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