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10月16日起至2018年2月9日,我省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在2017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各地将以管辖范围为责任区域,拉网排查各自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加工制造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项目或企业为单位,逐一建立工资支付情况台账,掌握并跟踪欠薪隐患,主动提前介入,规范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责任分工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欠薪案件和源头性案件。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各类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重点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支付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二是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四是建设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它资金渠道统筹解决。
过去五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和总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探索出了以部门、企业、地方三大责任为纲,以执法、监管、协调、应急、打击多种手段为目,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欠薪治理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连续5年保持了总体稳定。2016年,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21%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