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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建立推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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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人民网北京10月18日电(吴晓琴)2017年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乘
   人民网北京10月18日电(吴晓琴)2017年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4号,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宣贯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会上表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绩很大,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辛国斌表示,汽车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2800万辆,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交通、能源与环境带来了严峻的压力。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相继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推动产业发展,各部门、各地方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提升我国乘用车节能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我国乘用车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6.43升/100公里,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双双突破百万,占全球市场保有量的50%以上。

 

  辛国斌指出,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绩很大,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积分办法》创新性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双积分”并行管理机制,兼顾了传统汽车节能水平提升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既充分吸收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也充分考虑了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必将有效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

 

  辛国斌强调,《积分办法》意义深远、作用重大,相关部门和有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作,狠抓贯彻落实。企业是落实《积分办法》的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步伐;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支撑作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建言献策;政府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积分办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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