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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两项行政许可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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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1)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2)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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